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年12月21日 来源:朔州市政府办公厅

  朔政办发〔2017〕10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8日

 

  朔州市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24号)精神,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切实解决朔州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问题,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精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按照朔州市《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充分依托朔州市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外网,整合朔州市政务信息资源,按照“集中管理、共建共享”的思路,整体规划朔州市信息资源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构建符合规划体系的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

  2017年12月底,基本完成市直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建设政务信息共享门户和“信用朔州”门户;建设联合奖惩服务系统。

  2018年6月底,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务信息开放门户,初步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在重点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政务信息化水平和政府执政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二、建设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范、标准及政策,结合朔州城市特点,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基础先行、先进适用”的建设原则,采用市、县(区)一体化建设模式,按照《朔州市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建设。 

  (一)加强领导,统一规划。

  信息资源管理涉及各个政府部门,以及部门内部的各个处室与下属单位,关系政府的各项工作,因此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及时协调出现的各种问题,既保证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又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

  (二)基础先行,急用先上。要下大力气夯实基础,以实现信息资源可持续发展。同时,针对工作急需,确定一批优先建设的信息资源领域,如人口管理信息,抓紧时间,集中精力,加快建设,早见成效。

  (三)理顺体制,搞活机制。

  理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体制,合理设置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定位,保障资金,是解决目前管理问题的关键。同时,可以通过各种灵活的运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共同管理好政府信息资源。

  (四)统一标准,保障安全。

  统一标准,利用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外网,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是本次信息资源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在建设过程中,要会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及相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三、实施范围

  (一)第一期实现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旅发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处等50家市直部门接入,并建立基于以上委办局的信用平台。

  (二)第二期实现政府其他部门数据全部接入,并实现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怀仁县、应县、右玉县全部数据的接入。同时进一步完善信用平台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功能,提升使用效果。

  四、整体架构

  充分利用朔州市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外网,把整个系统设计为一个基础库,两个平台,两类应用。

  (一)一个基础库,即政务信息资源基础库,包括人口库、法人库、宏观经济库和信用库。〖HTF〗基于城市人口、法人、空间和信用基本数据的应用需求,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人口、法人、空间和信用信息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实时高效共享。

  (二)两个平台,即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交换、共享和管理,包含政务信息共享门户、政务信息开放门户、政务信息目录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填报系统、政务信息交换系统。信用平台主要实现信用数据的共享、开放、管理和应用,主要包含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朔州”门户、联合奖惩系统。

  (三)两类应用,即面向政府部门应用和面向社会公众应用。面向政府部门应用,主要实现各县(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和数据归集,为其提供信息资源目录编制、信息资源管理和政务信息共享,以及开展联合奖惩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应用,主要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公共信用信息的公示和查询功能。

  五、任务分工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1月底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制定建设方案,开展方案论证、评审;完成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招标工作。

  (二)建设阶段(2018年6月底前)。

  1.系统平台运行环境建设。为节约财政资金,缩短建设周期,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已建的朔州市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外网,在其之上增加操作系统、数据库、云数据交换总控服务管理、云资源总线服务、云资源目录中间件、云服务生成器、异构数据桥接器等软件设备。

  2.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按照“基础先行、急用先上,先进适用”的建设原则,结合朔州实际,制定技术方案,基于政务云中心和大数据技术建设全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构建多层次、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

  2017年12月底,实现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政务共享门户;建设“信用朔州”门户和联合奖惩服务系统;实现与国家和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

  2018年6月底前,各县(区)、朔州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建设政务信息开放门户。

  3.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开展业务调研工作,梳理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数据,整理朔州市信息资源清单,摸清数据底数,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明确可共享的目录清单。

  4.基础库建设。以梳理的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清单为基础,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基础库。人口库以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的数据为人口信息的主要数据来源,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管理的人口数据为补充,形成完整的人口全集数据。法人库以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的数据为法人信息的主要数据来源,市编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法人单位管理数据为补充,形成完整的法人全集数据。宏观经济库以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数据为经济信息的主要数据来源,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等居民生活信息,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处、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环境资源信息为补充,形成完整的经济全集数据。信用库以法人库和人口库中法人基本信息和人口基本信息为基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的双公示数据为补充,形成完整的信用全集数据。

  (三)平台试运行阶段(2017年12月底前)。开展朔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暨信用一体化平台主要系统功能测试和系统联调。在试运行过程中各参与部门和单位充分利用平台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公共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宣传、联合奖惩等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8年9月底前)。按照政府项目验收要求,编写提交项目文档,并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系统通过验收后正式启动投入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完成;各县区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实践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管理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搞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成立朔州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信息中心具体承办,各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对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进行统筹和高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项目建设工作。

  (二)立足全局,明确责任。政务信息共享暨信用一体化平台涉及众多的专业部分,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作。市政府信息中心是这项工作具体承办部门,所有涉及到分工的单位和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密切协同,按照有关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敷衍搪塞。凡是因组织领导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坚持标准,注重实施。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无论是前期准备还是实施阶段,务必精益求精,注重实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既要学习兄弟城市的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形成有朔州特色的管理办法,真正体现朔州改革创新的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

  (四)创造条件,搞好保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管理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繁杂,需有效保障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在市政府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在工作实施的每个阶段,需有效调配人、财、物以及信息资源等。

  县区政府要参照本方案,制定适合本县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张晓玲)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 14060202000030 号 网站标识码 1406000020